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灯节虽始于汉初,盛于唐宋,但“舞龙”的习俗,相信是承继殷周“祭天”的遗风。龙的重要性竟是超逾了祖宗——帝舜、契和后稷。如此,龙被古人奉为“吉物”出现在庆典祭祀中,自然也不足为奇了。《礼王制》称:“宗庙之祭,春曰钥,夏曰衤帝,秋曰尝,冬曰烤”。人们所以要舞龙,与古代劳动人民在农业生产中对自然现象缺乏科学知识有关。他们幻想龙是管雨的,想以舞龙来祈求神龙,以保风调雨顺、五谷丰登。
中华民族是一个富有创造力的民族。综观各地、各族人民的舞龙表演,种类繁多,各具特色。常见的有火龙、草龙、毛龙(贵州石阡)、人龙、布龙、纸龙、花龙、筐龙、段龙、烛龙、醉龙、竹叶龙、荷花龙、板凳龙、扁担龙、滚地龙、七巧龙、大头龙、夜光龙、焰火龙等近百种之多。龙灯的节数一般为7节,9节和13节。从久远的年代起,舞龙活动经久不衰,一代又一代流传下来。舞龙不再是某一民族特有的“自喻”项目,而是属于各个民族的了。今天,在我们祖国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里,“龙”已成为整个中华民族的象征。舞龙的创造和流传是全中华民族光辉历史的一部分,为我们的民族和人民所喜爱。 灯节中的花灯种类繁多,诸如花卉、虫鸟、百兽,应有尽有,唯其中特出而又巨大的,则数“龙灯”。
今俗新年有“闹龙灯”之戏。闹龙灯就是“掉龙灯”,因龙灯长巨且重,锣鼓声中昂首摆尾,蜿蜒游走,非数十多壮汉,举竿来回奔走,不足以操御。“掉”是摇摆,作动词解,也就是“舞龙”。